一、项目编号:N************
二、项目名称:馆藏文物预防性保护(一期)项目(二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价格 |
---|---|---|---|
******有限责任公司 | 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69号创业研发园C区1号瞪羚谷E栋4层 | 2,841,920.00元 | 合计(总价):******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有限责任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
A****** | A****** 其他办公设备 | 馆藏文物预防性保护(一期)项目(具体标的名称详见项目清单) | 详见报价明细表 | 详见报价明细表 | 1(项) | 2,841,920.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任昱彤(采购人代表)、姜孝杰、罗霞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依照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以成交金额作为计算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进行计算,并按以下费率标准下浮15%收取:费率标准为:成交金额100万元以下,费率1.5%;成交金额100-500万元,费率1.1%。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2.9972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最高限价:2,868,900.00元;2.参与供应商:已依法在四川政府采购网(******/)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 3.供应商应当在************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联系电话:0817-******,联系地址:南充市顺庆区市政府新区。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充博物院(南充市文物保护中心)
地址: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玉带北路二段189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南充市顺庆区麦秀路1号,项目咨询地址:南充市顺庆区万年西路春风大厦17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女士
电话:******
******有限公司
2025年0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