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有限公司镇巴(川陕界)至广安高速公路通江至广安段C3合同段1#拌合站项目》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镇巴(川陕界)至广安高速公路通江至广安段C3合同段1#拌合站项目
******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四川省巴中市平昌县灵山镇元柏村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及验收意见
5、公示日期:2024年9月5日-2024年10月9日(20个工作日)
公众意见及反馈方式: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名字,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