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将原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中“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评审时间(一)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8月13日16:30(北京时间)。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送达南充市顺庆区玉秀路71号新风尚6栋10楼10-8。邮寄或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响应文件接收时间:2024年8月13日16:00-16:30(北京时间)。(二)协商时间:2024年8月13日16:30(北京时间)。”更正为:“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评审时间(一)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8月15日16:30(北京时间)。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送达南充市顺庆区玉秀路71号新风尚6栋10楼10-8。邮寄或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响应文件接收时间:2024年8月15日16:00-16:30(北京时间)。(二)协商时间:2024年8月15日16:30(北京时间)。”
二、其余事项不变,特此更正。
三、联系方式
******医院)
通讯地址:南充市高坪区安贞路99号
联系人:王麒玮
联系电话:******
******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南充市顺庆区玉秀路71号新风尚6栋10楼10-4号
联系人:黄斌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三)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斌
电话:******
******有限公司
2024年8月9日
二、其余事项不变,特此更正。
三、联系方式
******医院)
通讯地址:南充市高坪区安贞路99号
联系人:王麒玮
联系电话:******
******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南充市顺庆区玉秀路71号新风尚6栋10楼10-4号
联系人:黄斌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三)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斌
电话:******
******有限公司
2024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