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
二、项目名称:南充市高坪区清溪和龙门派出所建设采购项目(二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有限公司 | 北京市海淀区北蜂窝路18号(综合楼9层906、907、917) | 6,385,00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
A****** | 其他信息化设备 | ******公安局高坪区分局清溪和龙门派出所建设采购 | 审讯主机:海康威视;办案区智能分析存储终端:海康威视;身份证自助申办终端:航天信息;身份证自助发证终端:航天信息。 | 审讯主机:iDS-9608SNL-M4/4P;办案区智能分析存储终端:DS-8664N-I16-V3;身份证自助申办终端:JKPS6100;身份证自助发证终端:RZT-840。 | 1(批) | 6,385,000.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曾庆勇(采购人代表)、黎清、陈维、张明辉、李晓果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无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0万元。收取对象:无。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参与供应商:已依法在四川政府采购网(******/)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 2.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联系电话:0817-******,联系地址:南充市高坪区清溪路87号。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4.技术要求以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投标(响应)管理采购文件中的技术要求为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公安局高坪区分局
地址:南充市高坪区东顺路167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南充市高坪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区东顺路三段159号
联系方式:******6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689
南充市高坪区政府采购中心
2024年08月30日